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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本即將出版的繪本介紹,我立刻點進去了解;兒童有哪些權利?我真沒想過這件事。基於一個媽媽的好奇心,於是我預購了此書,因為我覺得,小孩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,才能保護自己,更進而對別人給予相同的尊重。尊重二字,是我在當了媽媽之後,教育小孩的最大原則。
198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「國際兒童權利公約」,而全世界已有196個國家簽署了這份公約;繪本用繽紛的色彩、活潑的圖案,以及簡單明確的文字來表達兒童權利;包括食衣住行的權利、接受教育的權利、性別平等的權利、免於暴力的權利、呼吸乾淨空氣的權利等等。
「我有權利盡情自由的表達我的想法,說出我心裡真正想說的話,就算爸爸會不高興;我有權利表達我的感受,就算媽媽會不開心。」
孩子是獨立的個體,不是父母的附屬品;我們給了孩子生命,但不表示可以控制他們的人生。有想法,有意見,都可以表達出來,這是他們應有的言論權利。但可不可行,接不接受,他們也是得尊重爸媽的決定。
我不知道唸完了這本書,會不會整到我和謝TONY?但是我覺得這個觀念,是正確的。
兒童知道自己的權利,才能保護自己;
大人了解兒童的權利,才能給予尊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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